车拖拖拖车合同
根据《*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为**甲、乙双方合法权益,现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拖车服务事宜,道路救援,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履行。
甲方在给客户提供售后服务,有拖车的业务要求时,乙方将依法取得甲方拖车业务的经营资格,提供拖车服务。
一、拖车业务合法前提
1.乙方保证已取得拖车业务的合法经营资格。
2.甲方保证委托乙方实施拖车服务的车辆已经获得车主及车辆保管人的拖车授权。
二、甲方权责
1.凭电话委托或者甲方的书面委托书,道路救援电话,向乙方通知拖车任务。
2.由乙方出具拖车清单,由甲方拖车负责人签字确认,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作为结算依据。
三、乙方权责
1.乙方应按被施救车辆实际状况,合理安排拖车施救。
2.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地点,车辆联系人,实施拖车救援服务。
3.乙方必须保证被救援车辆的安全,不得损坏及丢失车辆的整体部分及车内物品。
关于车拖拖拖车要求:
如果条件允许,请尽量使用板车拖车,这样对于车辆能够提供更好的保护
如果无法使用板车,请使用**拖车绳或拖车杠,并对其加以防护
使用拖车绳或拖车杠拖车时,请接通点火开关,将变速器置于空挡(自动挡为N挡),须有人员控制被拖车辆,并且拖拽车速不要**过40公里/小时
自动挡车辆,如果使用拖车绳或拖车杠拖拽,行驶距离请不要**过20公里,三门峡道路救援,否则变速箱会严重受损
如果车辆转向系统或刹车系统出现问题,则务必使用板车拖拽。
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是指有关单位受当事人委托将发生故障或事故的机动车拖移至规定地点并收取相关费用的行为。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工作由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统筹组织实施,具体工作主要由其建立的专职救援队伍承担。通知要求,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在组织实施车辆救援时,救援人员应主动向当事人出示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得自行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